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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的傍晚 sunny要往市區門診看夜診    在很繁忙的路口準備右轉時
突然 '碰的'一聲     後面被撞上了

停下來 一位太太過來說;
你怎麼突然煞車 害我們撞上去     你看我們的摩托車頭都壞掉了

我說;
我要右轉 有打右轉燈     旁邊有很多車 當然是走走停停

結果他說 那你看我們車子壞掉了怎麼辦

在這一點上 sunny覺得莫名其妙
是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來的
在怎麼樣 後面的車子都不該撞上來
還問我怎麼辦    我都完全沒有管我的車怎樣了

於是 sunny就說 那只好找警察了
因為 他們一付就是要我付錢
不然 我趕著要去看診  才不想浪費時間在做筆錄上

之後就是 等待  
警察來後 照相蒐證    再到警局  做筆錄 (超沒效率)  酒測
警方希望和解
sunny的立場是 簽和解書 各自負責自己的損害
但對方不肯 一定要我賠    後來 看我不願 又說 要我道歉
我認為我站的住腳  所以就不歡而散

後來回宿舍以後 (夜診也沒心情看了)
在msn上跟pittie說這件事

他竟然說 如果這件事由法官判的話
依照什麼比例原則  還有什麼莫名其妙同情弱者原則
一定會判我要賠償部分損失

我的天啊 這是什麼道理
我就問說 那如果所有的情況都不變 
只是撞上我的改成是規格跟我差不多的汽車呢

pittie說 那就是後方車子的錯

那就是說 如果我站在某處等公車    因為不耐煩  
稍微動一動  結果一個冒失的瘦子自己撞上我     然後受傷了   也要我賠嗎
那我如果用我的破爛車去撞賓士 是不是我可以求償?

pittie 一直勸說 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但我認為 這不是錢的問題   要先釐清對錯
對方從頭到尾認為是我錯 要我賠
那位太太可能沒駕照不懂
但連駕駛的先生 也都說  綠燈了你為什麼不往前走 害我撞上去
我覺得太荒謬了
然後又說 你這個年輕人 竟然要我們跟你道歉....@#^*&
這不是年齡問題好嗎
我並不奢求你們的道歉  甚至也對他們的損害感到遺憾
但畢竟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卻又一再認為我要賠錢
我才會說: 是你們的錯 都沒道歉  怎麼會要我賠

也許有人會覺得 sunny你幹麻那麼固執
但我覺得整件事情上 我找不到讓我服氣賠錢的點
在台灣 尤其非都會區的車道上  本來就是各種車輛齊行亂開的
有時我們也會遇到前車突然停止 轉彎(還都不打燈)
但在後車的我 只得時時提醒自己 要保持安全距離 要眼明手快一點
什麼時候要飆出一台摩托車還是腳踏車 不知道!

我覺得對方應該不致提出賠償鑑定申請    但若他們提出 我也奉陪
如果台灣的法官真的叫我賠
那我會自認倒楣 誰叫我是台灣人 必須服膺台灣的奇怪法律
他們一點也不認錯    我賠了 不就是承認錯誤?

這整件事唯一幸好的是 沒有人受傷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  
以後就騎摩托車吧   還有一定要減肥  要是被瘦的人撞上了  那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PS: 今天有去拜媽祖 覺得心情舒坦了一點
       而且跟同事們說了一說後 發現不少開車的人在這邊都賠過一些錢
       希望這件事和衰運就此打住 (因為衰事不只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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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nyit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